元宇宙发展路径将经历三个阶段,即G 端/B 端大型项目及应用推动、B To C 应用普及、C 端应用及内容繁荣:

    1、G 端/B 端项目及应用大规模落地:元宇宙相关软硬件及基础设施处于发展早期,相关建设成本较高,G 端/B 端初步尝试拥抱新技术、新业态,尤以G 端项目落地速度及进度更快。主要系(1)地方政府逐步推出有关支持元宇宙发展的相关文件,G 端元宇宙项目将起到示范及指引作用,对经济效益回报诉求较低,一方面有助于提供元宇宙项目建设的范例,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政府投资吸引民营资本大举进入,推动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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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 To C 应用逐渐普及:大型G 端/B 端项目推动元宇宙技术发展,相关成本逐步降低,同时消费者习惯开始逐渐形成,元宇宙应用开始显现大规模商业化的潜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厂商开始关注C 端内容及技术变现的可能性。B To C 项目盈利能力逐渐提升。

    3、C 端应用及内容繁荣:随着相关技术、商业化能力进一步加强,C端用户接入元宇宙渠道及终端大规模普及,C 端应用及内容具备大规模商业化的潜力,元宇宙将进入普遍繁荣的阶段。

    虚拟实景预计为G 端/B 端及B To C 项目重要应用场景。我们将虚拟实景划分为G 端虚拟展馆、B 端虚拟会展/文化演艺、B To C 虚拟娱乐空间三类

    1、 G 端虚拟展馆作为政府及事业单位项目,示范效应及推动效应(技术、资金、人才)较强,预计落地节奏最快最直接。G 端虚拟展馆应用方向包括实体展馆内虚拟体验空间及数字孪生虚拟展馆两类,其应用场景包括博物馆、艺术馆、城市馆、文旅景点等文化、历史属性较强的场景。其建设需求预计明显增加,主要系地方政府支持及国家级文化数字化大战略推动(文化新基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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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 端虚拟会展/文化演艺服务于商业活动和文化活动,在疫情背景下转化进程及速度预计较快。

    3、B To C 虚拟娱乐空间包括线下VR 体验馆、沉浸式娱乐空间(剧本杀、影院等)、主题乐园虚拟体验空间等,因更重视商业模式及变现效率,因此需要用户消费习惯和技术及硬件上的支持。

    C 端内容及应用建议关注NFT(数字藏品、游戏道具NFT 化)及虚拟数字人方向。

    1、NFT技术较为成熟,重点防范金融风险。我们认为NFT价值为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之和。NFT对应标的物可以进一步拆解为实物标的物及虚拟标的物:


(1)实物标的物NFT:作为实物资产确权的数字化标识本身没有价值,但因为与实物标的物锚定,因此可以作为标的物的流通和交易的凭证,其使用价值取决于实物标的物的价值,交易价值取决于实物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格。相关NFT包括版权、IP所有权本身(不包括IP衍生品权利,如相关IP卡片等)、实物艺术品、商品(如茅台)。

(2)虚拟标的物NFT:NFT本身与虚拟标的物互为前提,属于同一硬币的两面,即NFT系虚拟资产本身。该类NFT的使用价值取决于用户主观意愿,交易价值取决于交易需求(受众)规模的大小。相关NFT包括数字藏品、IP衍生品(如IP虚拟形象、球星卡等)、游戏虚拟道具。从应用场景上看,目前我国主要应用场景为数字藏品,同时应重点关注具备较高使用价值(实用价值)的游戏道具NFT化趋势。


    2、重点关注虚拟偶像、虚拟分身较大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虚拟数字人可分类为服务型虚拟数字人(替代真人服务、多模态AI 助手)及身份型虚拟数字人(虚拟IP/虚拟偶像、虚拟分身)。我们认为服务型虚拟数字人最终目标为降本增效,核心技术为NLP(自然语言处理),若技术成熟市场空间广阔,但目前相关技术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身份型虚拟数字人已有较为成功的案例及商业模式,如虚拟偶像中的初音未来、洛天依;虚拟分身中的VRChat。我们认为身份型虚拟数字人技术难度相比服务型虚拟数字人低,因此短期市场应用前景广阔,或为短期内较大的增量市场,其中虚拟偶像强调IP 价值,虚拟分身强调社交价值。